庭後,被告人尤洪湧給被害人家屬下跪 攝/法制晚報記者 曹博遠
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王巍) “我對不起您!”25歲的尤洪湧長跪在法庭上,他酒後扎死自己24歲的朋友鄭某。事發後,鄭某的父親向法官求情留尤洪湧一條性命。今天上午,一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尤洪湧死刑緩期執行。   
  案情  酒後殺死兩酒友  當日投案
  檢方指控,25歲的尤洪湧於2013年7月26日晚,在本市延慶縣香營鄉後所屯村的鄭某家喝酒時,與51歲的侯某發生爭執。
  當晚10時許,尤洪湧取來尖刀追趕侯某至該村五區40號侯的院內,先後猛刺前來勸阻的鄭某頸項部、軀幹部及侯某的胸腹部、背臀部等部位均計十餘刀,傷及侯某的心臟、雙肺及肝臟致失血性休剋死亡。
  同時,鄭某的胸腹腔臟器多發損傷,在救治中併發肺炎、肺出血、肺泡透明膜形成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。
  被告人尤洪湧作案當日向警方投案。
  審理   被訴故意殺人  一審獲死緩
  在法庭上尤洪湧表示,2013年7月26日他和侯某等人在鄭某家吃飯喝酒,因侯某給他倒酒他沒有喝,侯某就一直說他,尤洪湧就不理侯某了。
  吃完飯大約晚上10時許,他幫鄭某收拾魚,侯某還反覆念叨,尤洪湧特別生氣,將手中收拾魚的刀摔在水盆上。
  此後尤洪湧去鄭某家的廚房要拿菜刀嚇唬侯某,當場被鄭某女朋友攔下。
  回家後尤洪湧看見掛在牆上的一把東洋刀,就想著再找侯某嚇唬他,於是將刀別在後腰上,從牆頭跳進鄭某家,隨後又回到侯某家,鄭某還上前勸阻尤洪湧。
  這時侯某拿著一個鐵鍋也從屋子裡出來,用鐵鍋砸向尤洪湧。
  尤洪湧將刀鞘扔掉,先是用刀向勸架的鄭某身上亂刺,此後用左手拽著侯的胳膊,右手用刀朝侯身上亂扎,侯某就倒地了。
  法院認為,尤洪湧持刀致二人死亡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,鑒於其事發後主動報警,到案後能如實供認殺人罪行,有自首情節,且被告人尤洪湧的家屬賠償了被害人家屬的部分經濟損失,以及根據本案的具體情節,對其判處死刑,可不立即執行。
  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,判處尤洪湧死刑,緩期2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  現場   被告人兩次磕頭  跪謝求情恩人
  據瞭解,案發後,51歲的侯某家人提出38萬元的賠償要求,鄭某的家人則提出68萬元的賠償。
  由於兩名被害人與尤洪湧都是同村,平時三人都是朋友,父輩之間的關係也很好,所以,兩家被害人都沒有向法庭提出要嚴懲凶手。
  在宣判前,法官曾給鄭某父親打電話瞭解賠償情況,當時鄭某的父親提出,希望法院能夠留尤洪湧一條性命,這令法官有些意外。
  當法官宣判尤洪湧死刑緩期執行時,這個身高將近1.8米的小伙子連說了十幾個“對不起”,之後,他轉身45度,向鄭某的父親兩次下跪,並表示道歉和感謝。
  鄭某父親坐在那裡不住地點頭,身體有些微微顫抖。
  而此時尤洪湧的父親坐在旁聽席上,身邊的老伴兒已老淚縱橫。
  “我的兒子沒有了,不希望其他的家庭也失去兒子。” 鄭某的父親說到求情的原因時這麼說,鄭某從小失去了母親,鄭父一個人把兒子拉扯長大,在事發前,鄭某還沒有結婚。
  鄭父說,我知道帶大一個孩子多不容易,尤洪湧家和我家一樣,孩子生母老早就沒了,他父親一個人把孩子養大。
  鄭某父親說,鄭某一直很懂事,8歲時家裡房子塌了,妻子失去了性命,自己也被壓在下麵,是兒子先跑出來呼救才救了自己一條命。
  “我們兩家都只有一個兒子啊!”鄭父說,他體會了失去獨子的滋味,所以不想別人再重覆這份痛苦。“給尤洪湧留條命,就是給他家留一個指望”。
  鄭父說,尤洪湧最對不住的是他自己的父親。
  今天宣判,尤洪湧的父親一直坐在旁聽席上,對於鄭父的求情,他滿口都是感謝:“無論如何,以後盡我們的力量,有什麼需要的就幫忙吧!”臨走前,尤洪湧的父親走向鄭父說:“感謝你,對不起!”鄭父回應說:“對不起的話不用再說了,你兒子辦的傻事又不是你的過錯!”文/記者 王巍
(原標題:扎死朋友 受審兩度磕頭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lshv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